“五一”假期临近,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,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,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,现就规范景区“五一”期间市场价格行为作出如下提醒告诫:
一、经营者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诚实信用原则,加强价格自律,依法诚信经营,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。
二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,做到标示醒目、字迹清晰、货签对位。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,应当通过网络页面,以文字、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。
三、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,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不得有不履行价格承诺,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、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价格欺诈行为。
四、各宾馆、酒店、餐饮等经营者,要严格做好明码标价,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,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,除进行明码标价外,还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,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、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。
五、餐饮经营者点菜单、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对同一种类、同一规格菜品的标价应当统一,不得出现“两套菜单”不得出现“时令价”等模糊标价。自助餐要明确自助范围,范围外的菜品要在消费者消费前告知。店外揽客不得用虚假的低价诱导消费者进店。
六、各经营者应按照提醒告诫要求,开展自查整改,规范价格行为,自觉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重点时段、重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的监管,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未整改规范、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问题,一经查实,将依法从严处理,对情节恶劣、性质严重、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。
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,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。
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4年4月24日
上一条: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关于部分停车场升级改造的通告
下一条: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一节日期间消费提示 |
返回列表 |